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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规则

第1条 (适用范围)

本规约适用于在SBIVeriTrans株式会社(以下称“本公司”)所管理、运作的网站「Buy-J.com」(以下称“本网站”)上利用本公司提供的各种服务(以下称“本服务”)时之本公司及根据第5条的规定就有关本服务的利用而与本公司签订了合同(以下称“本合同”)之利用本服务者(以下称“用户”)


第2条 (规约的范围及效力)

  1. 如本公司另行制定以下各项规则(以下称“各项规则”)的,则该等各项规则为本规约的组成部分(以下称“本规约的其他组成部分”)。
    1. 《个人信息保护方针》;
    2. 《关于个人信息的利用》;
    3. 无论名称如何,本公司明确书面声明作为本规约组成部分而向用户发出的个别通知及本网站上登载的一切事项。
  2. 本公司未明确书面声明作为本规约组成部分而向用户发出的个别通知及本网站上登载的事项,并不属于本利用规约的组成部分,而系其它内容的协议或有关参考数据,与本规约无法律上的直接关系。
  3. 各项规则与本规约的规定不一致或有予盾的,应优先适用各项规则的规定。
  4. 本规约(包括本规约的其他组成部分,下同)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效力。除非本合同中有特别规定,本规约与本合同的规定不一致或有予盾之处,应优先适用本规约的规定。

第3条 (本服务)

本服务指:在与用户及本公司另行签订了合同的基础上,本公司向商户提供的因在国际互网联网上签订销售合同及签订的合同而产生的商户履行义务所需之对有关服务器、计算机程序、软件(以下称“本系统”)、经营商品咨询的答复,经营商品的发送,以及其他本公司与商户间协商一致的业务(以下统称“委托业务”)。
上述商户指:在本网站上经营虚拟店铺(以下称“商店”),并在用户与商店经营者间就经营商品的销售或提供签订的合同(以下称“销售合同”)的基础上,向用户销售或提供物品、服务、权利、劳务、软件等(以下称“经营商品”)者。


第4条 (用户)

  1. 用户必须为居住于中国国内(香港、澳门、台湾除外,下同),且以个人使用为目的(非以转卖为目的)而购买经营商品者。
  2. 用户应为合法持有加盟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所运营之交易系统的中国国内或中国国外的公司发行之信用卡或现金存取卡者。
  3. 无前二款资格者,其与本公司之间的本合同及其他协议自始无效,本公司一经发现,有权无须事先通知立即注销该用户,并追究其利用本服务的一切法律责任。
  4. 用户因利用本服务及购买经营商品而发生的所有应纳税赋,以及一切硬件、软件、服务及其它方面的费用均由用户自行负责支付。

第5条 (利用注册)

  1. 希望利用本服务者在同意本规约的基础上,在网上通过本公司所确定的注册信息表注册(以下称“利用注册”)必要事项(以下称“注册事项”),并由本公司同意该利用注册后,本合同立即生效。
  2. 无论用户事实上是否在注册之前认真阅读了本规约,只要用户点击按钮并按照利用注册程序成功注册为用户的,视为用户同意本规约,本合同立即生效。
  3. 本公司不同意利用注册的,不负有公开理由的义务。
  4. 注册事项如有变更,用户应立即在网上通过本公司所确定的变更信息表提交变更内容及信息。
  5. 对因用户怠于提交注册事项的变更内容及信息而蒙受的损失及其他不利,本公司无论法律上、事实上均对该用户均不负任何责任。
  6. 未按第1款规定进行利用注册者(以下称“未注册用户”)利用了本服务的,则视为同意本规约,本合同生效。

第6条 (个人信息的处理)

  1. 有关本服务涉及的个人信息处理,遵照本公司另行制定的《个人信息保护方针》及《关于个人信息的利用》之规定处理。
  2. 为履行因销售合同的签订及因签订的销售合同而产生之商户的义务,用户事先同意本公司向商户提供用户的个人信息。

第7条 (销售合同)

  1. 用户在利用本服务及签订销售合同时,事先同意以下各事项:
    1. 除本公司有特别明示,商店并不为本公司的管理人、运作人;
    2. 销售合同由用户与商户之间签订,除本公司有特别明示,本公司并非销售合同的当事人;
    3. 除本公司有特别明示,本公司一律不参与、干预销售合同。
  2. 用户仅可在充分理解并同意商户另行规定的《规约》、《交易条件》、《关于个人信息的利用》及商店上登载的注意事项后,方可与商户签订销售合同。
  3. 除本公司有特别明示,本公司对商户所经营商品之以下事项一律不予保证:质量、安全性、无瑕疵缺陷;不侵犯第三人的权利;符合用户签订销售合同之目的及合法性及其它与商品销售、商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相关的责任及其赔偿。
  4. 有关用户与商户间的销售合同或委托业务的意见、异议、要求、投诉、索赔、诉讼及其他一切纠纷、纷争等(以下称“投诉索赔等”),用户应以自己的费用自行负责与商户直接交涉解决,对投诉、索赔,本公司无论法律、事实上均不负任何责任。
  5. 即使有前款规定,本公司为解决用户与商户间的投诉、索赔而支付了费用或赔偿了损失的,用户对本公司负有赔偿或补偿本公司由此而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之责任。

第8条 (禁止事项)

用户在利用本服务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1. 在网上通过本公司所确定的信息表提交必要事项时提交虚假信息的行为;
  2. 篡改有关本服务信息的行为;
  3. 侵犯或可能侵犯本公司、商户或第三人的任何权利、利益的行为;
  4. 侵犯或可能侵犯本公司、商户或第三人名誉的行为
  5. 以第三人名义利用本服务的行为;
  6. 装成用户利用或让第三人利用本服务的行为;
  7. 妨碍或可能妨碍本服务运作的行为;
  8. 违反或可能违反本规约或法律的行为;
  9. 违反或可能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10. 以向第三人转售为目的而签订销售合同的行为;
  11. 无支付的意愿而签订销售合同的行为;
  12. 其他本公司认为不适当的行为。

第9条 (用户的ID等)

  1. 不得将利用本服务所需之用户邮件地址(以下称“用户地址”)及本公司给予用户的ID与密码(以下与用户地址合称“用户ID”)供第三人利用,并应对之慎重管理保管,不应导致泄露、灭失。
  2. 以用户ID利用本服务的,均视为用户本人的自行利用。
  3. 因用户ID管理不善、利用上的过错、第三人的利用等造成用户损失或其他不利的,本公司无论法律上、事实上对用户均不负任何责任。

第10条 (权利关系)

与本网站、本服务、因本服务而提供的所有信息(包括通过本网站及商店链接的第三人管理、运作的网站内包含的所有信息,以下称“提供信息”)相关的发明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权(包括此等权利的设定注册权利,下同)、著作权(包括日本国著作权法第27条及第28条的权利)及其他一切权利均属于本公司、商户、第三人或其授权者,不归属用户。用户保证不侵犯本公司、商户、第三人或其授权者的上述权利。


第11条 (与商户以外第三人的争议)

  1. 因用户利用本服务而发生用户与第三人(除商户外,本条中以下同)之间的投诉、索赔的,用户应以自己的费用自行负责解决,本公司无论法律上、事实上均不负任何责任。
  2. 即使有前款规定,本公司为解决用户与商户间的投诉、索赔而支付了费用或赔偿了损失的,用户对本公司负有赔偿或补偿本公司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之责任。

第12条 (通知)

  1. 除有另行规定,本公司对用户的通知以电子邮件向用户地址发送。
  2. 本公司对用户的通知以向用户地址发送了电子邮件为完成通知。
  3. 如用户地址发生变更,用户应立即在网上通过本公司所确定的变更信息表提交变更内容及其信息。

第13条 (本服务的暂时中断)

如本公司认定符合以下任何一项,可不经事先通知用户、或不经用户事先同意而暂时中断本服务且无论法律上、事实上对用户均不负任何责任。

  1. 定期或紧急维护;
  2. 因火灾、停电而致本服务无法提供;
  3. 因地震、火山爆发、洪水、海啸等天灾而致本服务无法提供;
  4. 因战争、政变、暴动、骚乱、劳动争议等而致本服务无法提供;
  5. 因其他运行、技术原因本公司认为有暂时中断本服务需要的。

第14条 (本服务的变更等)

对本服务的全部或一部分,本公司可不经事先通知用户、或不经用户事先同意而变更、增加、中止或停止,且无论法律上、事实上对用户均不负任何责任。


第15条 (本服务提供的停止)

如发生以下事项,本公司对用户可不经通知催告而立即停止本服务的利用。

  1. 用户有违反第8条的行为的;
  2. 因用户的故意或过失而造成或有可能造成本公司或商户损失及其他不利的;
  3. 用户利用本服务从事非法活动或从事恶意行为的;
  4. 用户违反本合同的;
  5. 用户受到扣押、保全、临时处分、公卖处分、租税滞纳处分及其他类似处分,被申请重整、开始民事再生手续、破产或拍卖的;
  6. 因火灾、停电、地震、火山爆发、洪水、海啸、战争、政变、暴动、骚乱、劳动争议、运行、技术及其他不得已的原因而致本服务无法提供的;
  7. 本公司同意了本服务的利用注册,但用户长期不利用本服务的;
  8. 用户对本公司或商户进行了破坏信任关系的行为;
  9. 其他本公司认为不适当的行为。

第16条 (用户注销)

  1. 有以下情形的,本公司可注销用户:
    1. 用户申请提出注销用户的;
    2. 用户有第8条各项行为之一的。
  2. 用用户可随时对本服务提出注册注销申请停止利用本服务。在此情况下,本服务的注册注销于用户通过本公司所确定的注册注销信息表提交注册注销申请并到达本公司时生效。
  3. 但用户注销后,本公司仍保留下列权利:
    1. 保留该用户的注册数据及以前的交易行为记录;
    2. 对该用户在注销前在本网站上存在违法行为或者违反本规约或本公司与该用户的其他协议的行为行使法律规定、本规约或本公司与该用户的其他协议所规定的权利;
    3. 对因用户的行为造成本公司的损失进行追索的权利。

第17条 (损害赔偿)

  1. 用户因其违反任何一国法律或者本规约的规定,致使本公司受到任何损失、或受到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任何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的,应对本公司的一切损失应予赔偿。
  2. 用户的前款赔偿责任不因用户与本公司之间的本合同及其他协定或者服务中断、变更、停止及用户被注销而被免除。

第18条 (免责)

  1. 对因用户与第三人产生第11条第1款所指争议、怠于向本公司通知第12条第3款所指用户地址变更信息,或者因本公司根据本规约相关条款的规定暂时中断、变更、停止本服务或注销用户及其他利用本服务而致用户蒙受损失及及其他不利的,本公司无论法律上、事实上对用户均不负任何责任。
  2. 本公司对所提供信息内容的真伪、及时性、完整性、合法性、妥当性、信赖性、正确性一律不予保证。
  3. 对因用于用户与本公司或商户间、或者本公司与商户间数据传送的线路、服务器、网络设备及终端设备的通讯不畅、迟延、误送等,造成用户损失及其他不利的,本公司无论法律上、事实上均不负任何责任。
  4. 本公司概不保证因提供信息及本服务所需而自服务器、网络设备及终端设备等向用户发送的邮件等中不含机算机病毒等有害物。
  5. 用户事先同意系以个人使用为目的(非以转卖为目的)个人从日本进口经营商品,经营商品的购买、利用、保管及管理均由客用户户个人负责,本公司及经营商品的商户、生产者或提供者无论法律上、事实上对用户均不负任何责任。
  6. 购买经营商品时,用户应事先调查确认中国有关进口及外汇支付等法律及政府相关规定,如违反上述法律及政府相关规定而致经营商品、货款被扣押、没收或受到处罚及其他不利,本公司无论法律上、事实上对用户均不负任何责任。

第19条 (权利义务等的转让)

  1. 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同意,用户不得将本合同上的地位或者基于此的权利或义务的全部或一部分向第三人转让、设定担保、进行其他处分。
  2. 本公司可未经用户事先书面同意而将本合同上的地位或者基于此的权利或义务的全部或一部分向第三人转让、设定担保、进行其他处分。

第20条 (准据法・协议管辖)

  1. 本规约以日本法为准据法,并据此解释、执行。
  2. 本公司与用户就本规约产生纠纷的,以东京地方法院为一审协议管辖法院。

第21条 (协商事项)

对本规约未规定事项及就本规约的解释产生疑义的,本公司与用户应本着诚意协商圆满解决。


第22条 (本规约及其他协议的变更)

  1. 本公司可不经事先通知用户、或不经用户事先同意而变更本规约及其与用户之间任何协议(包括本合同,下同),且无论法律上、事实上对用户均不负任何责任。
  2. 第1款所指变更自本公司通过本公司另行规定的方法向用户通知了变更内容之时起,该变更后的规约即行生效,并适用于所有用户。
  3. 如用户不同意上述第1款所指变更,必须停止利用本服务,登录或继续利用“服务”则视为用户已接受该变更。

2009年1月26日制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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